河北深州市中学AB岗工作制度

 一、为提高我校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避免发生缺位现象,规定岗位第一责任人(A岗)不在位时,规定相应工作人员(B岗)代行承办业务的一种工作制度。
    二、各年级部、各科室都必须落实AB岗工作制,各个岗位都要明确A岗(主办人)和B岗(协办人)。
    三、A岗负有帮助B岗熟悉A岗岗位职责和业务的责任;B岗应积极熟悉了解A岗的工作内容,A岗离岗期间代理行使A岗的岗位职责。
    四、AB岗交换岗位时,需主动向接岗人员说明现有业务工作情况,并做好有关材料、资料的移交。
    五、岗位责任人离开前,未交代业务工作情况,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,由未作交代的责任人承担责任。
    六、B岗责任人在代行A岗责任期间,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责任,造成不良后果,将按责任追究制等有关规定追究B岗的责任。
    七、遇紧急事项或重要工作时,AB岗应协同办理,减少服务对象的等候时间。